
一、代理條件:
具有良好的合作心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管理意識,認同深圳市富和美實業有限公司的經營理念,自愿遵守經營管理規定、接受指導與監督。具有合法的經營許可,有與投資相應的資金實力且信譽良好,有相關行業的銷售渠道和經營經驗。
二、技術保障與支持:
定位精準、創新技術的品牌保障,誠信守約、持續高效的經營保障嚴謹細致、敏銳靈活的督導保障,科學嚴格、高效人性的管理保障傳遞精確、熱點題材的廣告支持,簡單有效、易于復制的培訓支持。
三、產品銷售方案:
1、代理商市場收益點:自經銷商資格確立后,公司不再與其約定區域內發展新的代理商;以確保代理商市場空間利潤不受侵犯,充分保障代理商,在本地市場發展代理商的空間。
2、店面銷售:代理商可以其傳統的坐店經營方式,配以完整的服務質量體系和公司為其提供的各類產品證書、檢測報告、銅牌、宣傳彩頁等資料,招攬顧客進店消費,使經銷商坐地取利。
3、上門服務: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日益關注懸浮拼裝地板的嚴重性,勢必有上門服務的需要。
4、分店連鎖:代理商可自辦連鎖分店,擴大經銷規模和影響力,直接獲取店面營業收入。
四、產品價格優勢:
代理商發展的經銷商,由代理商進行產品供給,允許代理商合理制定供貨價格,以獲取最大產品利潤。
五、招商與宣傳:
公司為代理商提供更多地媒體宣傳支持和網絡宣傳創建一個強大的招商平臺。